質量管理是ERP項目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建立和執(zhí)行適當的表現衡量標準是進行項目質量管理的關鍵。
1. 建立項目的表現衡量標準 : 項目表現衡量標準的制定依據是項目計劃,通過項目目標和實施策略的具體內容建立項目的期望,作為項目表現衡量標準的基礎和核心。具體的項目表現衡量標準可以包括以下主要的內容:
1)工作范圍和項目具體步驟;
2)基本時間估計和成本預算;
3)財務預測和資金計劃;
4)工作詳細安排;
5)質量要求;
6)項目小組滿意程度;
7)最終用戶滿意程度;
8)企業(yè)管理層和出資人滿意程度。
2. 觀察項目的實際表現情況:通過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正式或非正式的渠道,收集項目實施的有關信息,觀察項目實際的表現情況。在這一步驟中可以利用的信息渠道有:
1)正式渠道,如:項目進度報告,項目例會,項目里程碑會議,各種會議紀要等;
2)非正式的渠道,如:與項目小組成員或最終用戶的交談和討論,與企業(yè)管理層或出資方非正式的交流等。
3. 比較實際表現和衡量標準: 比較項目實施的實際表現和預先制定的衡量標準主要是通過回答兩個問題:“項目進展如何?”和“如果發(fā)生了與項目計劃的偏離,是如何造成的?”
表現衡量標準為客觀評價項目狀況提供了依據,使決策人員能夠迅速、有效地對項目的實際進展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斷,從而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通過表現衡量標準對項目的進展狀況進行評估,始終是項目小組和企業(yè)高級管理層的責任。
4. 采取糾正措施: 在比較項目實際表現和衡量標準后,如果出現偏差,就需要采取糾正措施,及時將實施項目拉回到正軌。糾正措施可以采取以下的形式:
1)重新制定項目計劃;
2)重新安排項目步驟;
3)重新分配項目資源;
4)調整項目組織形式和項目管理方法。